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
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
为全面掌握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现状,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决定对全市在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8月12日到2011年8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与前述对象相当的境外高端人才(团队)。
2.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前3位完成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部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专家。
4.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引进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对象。
其他高层次人才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6.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7.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
三、相关要求
1.这次的调查摸底工作,是全市首次针对高层次人才开展的专项调查活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深入企业、实地调查,确保调查资料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2.要坚持调查摸底工作的严肃性,不得人为调整数据,同时,注意保护调查对象个人信息,尤其防止隐私信息泄漏。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调查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调查表和汇总后的统计表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044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hmrcfwzx@163.com 。表格均可从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c.gov.cn)下载。联系人:倪 丹,电话:0513-82213672。
附件:1. 海门市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2. 海门市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doc
海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