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1983年9月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人,均为辅助性岗位,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6日—10月6日。
(二)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有意者请加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群,所有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该群进行及时发布(QQ群号:653797719,报名材料发送专用邮箱:kfqzzrsq@163.com,邮件的标题为:岗位代码+报考人姓名)。
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截图)等图片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513-81288040。
招聘地址:海门区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1622办公室。
(三)资格初审。根据网上申报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意见通过报名群及时反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一)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本次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行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
(二)考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笔试根据考试情况设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成绩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40%+面试×6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或者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工资待遇及人员性质
拟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用期满转正后,其工资按照海门区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年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一定的绩效考核奖。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本《招聘公告》由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288226。
附件1.《2023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