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监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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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监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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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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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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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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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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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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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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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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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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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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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周岁—35周岁
(1984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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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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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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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门市户籍;
(二)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基层工作并愿意扎根基层,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
(四)身高1.7米以上,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下午5:30止(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填写《2019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城监协管员报名表》,并将电子文档附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党员证明等图片证明材料(党员证明须盖有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和上级党(工)委印章)发送至报名邮箱:kfqcjxgy@163.com(邮件的标题为: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
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达合格分数线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及时间当场告知应聘者。
(四)资格复审
面试合格后进入资格复审。请参加考试人员携带好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2张及量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量化加分
开发区成立量化加分考核工作组,资格复审同时,由工作组根据以下条件量化加分:
1.是中共党员的,加1分。
2.是退伍军人的,加1分;在部队获三等功的,每次加1分;获优秀士兵的,每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3.满2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的或从事过城监(管)工作满2年的,加3分。
4.获得地方县级及以上奖励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上述加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面试分+量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律不予录用。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讨论,讨论通过后给予录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本人应在7天内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逾期未解除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党工委视工作需要考虑补录事宜。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岗位待遇
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与在职城监协管员享受同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城监协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录用资格。
六、本《招聘公告》由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28804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288180
备注:为便于联络,请报名人员加入开发区城监协管员招聘群(QQ号:740719552),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情况,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将在“开发区城监协管员招聘群”予以公示。
附件:2019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城监协管员报名表。
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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