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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启用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5/10 浏览次数:633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人社职〔201115

                                            

 

关于转发《关于启用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

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

现把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用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的通知》(通职字[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通职字〔20111

 

 

 

关于启用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

评审职称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工作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改进服务方式,实现科学管理、制度创新,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提供客观、公正、科学评价服务的要求,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情况,在去年试运行的基础上,决定自2011425日起,启用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域名:WWW.0513ZC.CO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范围内申报评审职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登陆该“系统”,并按照系统要求录入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同时,个人应按照相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交评审的书面申报材料。

二、各地、各部门应认真部署所属单位启用该“系统”的工作,并及时督促、检查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情况,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完整,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达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网络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尽快构建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

三、该“系统”启用后,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系统”有关操作要求,及时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申报人进行应用系统操作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系统”使用操作管理、安全保密、公共服务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该“系统”,自觉维护职称申报评审及管理工作秩序。在“系统”使用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南通市职称办联系。

附件:1.关于正确使用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要求

          2.系统公共咨询平台运行规定

3.单位网上职称管理要点

4.申报人网上职称申报指南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十二日

 

 

主题词:启用   系统   通知

抄送:江苏省职称办

南通市职称办                   2011422日印发

共印 80  


附件1

关于正确使用在线申报评审职称

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要求

 

为保证各地区、各部门(机构)正确使用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简称系统),充分发挥系统功能,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正确使用系统的有关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系统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1、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使用该系统前,应按照各自职能和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使用该系统。

2、本系统具有自动记录登录人IP地址功能,登陆该系统的“密码”必须实行专职专人保管使用,防止人才信息外泄。其他无关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进入该系统的本机工作界面,修改或者删除任何信息数据。

3、各用户在接到“初始密码”进入系统以后,应按照系统运行要求及时修改确认并牢记自己的新密码。

4、如遗忘密码,可从南通市职称办查询获得;如有遗失或者外泄,应及时向南通市职称办报告,并及时重新设定新密码。

5、如出现未能按照系统密码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使用本系统或向他人泄露密码或因不当使用而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对单位和申报人利益造成侵害、产生后果的,当事人均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规定作出相关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确保申报信息畅通无阻

1、及时登陆系统首页和本级工作界面,保持系统中的信息流转和咨询回复等工作事务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始终保持本地区、本部门(机构)职责范围内申报评审的“批次设定”、“两度注册审核”等状态的通畅。

3、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对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方法的宣传和培训,并指导、帮助申报人顺利地完成网上申报。

三、准确设定评审批次

各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应按照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在网上设定中、初级评审批次、明确申报时段(申报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要确保所设定的申报时段符合南通市职称办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批次一经设定不得随意改动,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申报截止时间,必须经南通市职称办同意,并在网上发布公示。

四、坚持“帐物相符”的工作要求

所谓“帐物相符”是指申报人已按照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即“帐”,并提供书面评审申报材料即“物”,“帐物相符”是完成申报的必备条件。因此,各级在接收、转递、上报、预审、评审等各类别、各级别书面申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供网络电子版申报人员花名册,并登陆系统查阅、核对申报信息,确保“帐物相符”,凡“帐物不符”的申报评审材料,各级一律不予中转。

五、保持登录操作中的严密性与严肃性

1、各部门(机构)在网上进行注册验证、核实、预审、答辩、记录评审结果等具体操作时,都会被系统自动记录和认定。因此,在进入系统后的每一步操作均代表部门(机构)的组织行为,故不得在网上随意或无根据地更改任何内容,自觉培养网上操作行为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如果确实具备改变理由必须添加更改时,应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杜绝无约束、不严谨、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各部门(机构)如在网上发现申报信息等有差错时,无论其差错情况与本级本部门(机构)有无关联,均不得任意撤回或删除任何信息,如遇疑问要及时与南通市职称办或系统管理员取得联系,共同想方设法查找原因,修正差错。任何部门(机构)或个人不得违反职称管理权属关系和有关规定,无原则地满足申报人请求,随意修改或删除信息。

六、建立和维护各工作机构通讯联系网络体系

各类用户尤其是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和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工作部门、机构,必须根据系统要求准确填写及时更新本级和本系列(专业)上级(省高级评委会机构)联系电话等通信联系方式,为申报人和各职称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沟通、便捷顺畅提供方便。

七、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xp

安装word2003execle2003

内存 512M 及以上

硬盘80G及以上

浏览器使用IE6以上

八、有关注意事项

1、各级在使用系统时,必须认真做好“评审批次设定”、“两度注册审核”等工作,及时回应注册申请,规范操作,不得越权越位。随时指导、帮助申报人按程序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申报、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转递书面申报材料,在接收书面申报材料时能够在网上查阅到申报信息,且“帐物相符”。在使用系统的相关筛选性按钮操作时,要根据不同的需求作相关选择。

2、各级在使用系统时应落实工作责任制,要经常登录系统及时查询、掌握、分析工作事项在网上的运行情况,按时、按规定做好本级工作事项,及时督促、检查下级完成工作事项的情况,适时提出在网上进行职称管理工作的有效办法,形成网上办公与网下推进相结合的工作习惯。

3、各级要充分发挥该系统具有的统计分析功能,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人才队伍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4、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本系统使用要求,采取必要的推进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解决本地、本部门在使用系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规范职称网络化管理的途径,提高工作效率,使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于职称管理工作。

 


附件2

系统公共咨询平台运行规定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首页所附“公共咨询平台”是各级职称工作部门(机构)通过本系统面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开咨询的“重要服务窗口”,通过此窗口提供即时有效的服务,是各级职称工作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之一,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及时回复咨询人的提问。

一、凡登陆系统咨询的人员,在提出咨询事项以前,均需按照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只有已经在本系统通过“注册审核”的人员,才能够作为咨询人登陆提问。

二、回复咨询按属地(包括行业)管理的原则,系统自动将咨询人的提问流转到相应的行政区域或部门(机构),因此,各级人社部门(含市主管部门、机构)是负责回复咨询提问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回复工作。

三、为了确保“公共咨询平台”运行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各工作部门(机构)必须做到:

1、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回复咨询提问,确保回复的准确率和满意度。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理回避咨询提问,更不得违反政策规定随意回答问题。

2、要针对每一条咨询内容,准确划分、确认其业务工作属性,提高信息共享的使用效率。

3、建立“公共咨询平台”值班制度和回复人工作责任制,要及时回复每一个咨询人的提问,最长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四、登陆咨询窗口的人员,均要规范使用网络语言,做到文明、简洁、明确,杜绝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和不文明的语言出现。

五、一旦发现有违反党和政府政策法规等言论行,均须追究来源,并及时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查处工作。

六、对属于没有政策法规规定,或者一时难以准确回复的提问,在对提问人作必要解释的同时,应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统一口径之后,再予以回复。

七、承担回复咨询的部门(机构)之间均可以互相转接(发)提问人的提问。在转发(接)提问时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1、回复工作应落实责任制,对政策法规明确或应由本级回复的问题,不得转发给其他部门(机构)回复。

2、对一时无法准确回复的特殊专业问题,应在认真区别提问专业属性的基础上,及时将提问转发(接)到负责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部门(机构),再由该部门(机构)回复提问人。


附件3

单位网上职称管理要点

 

一、及时宣传贯彻落实职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申报人正确使用该系统,认真进行网上审核,指导、帮助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评审材料的提交。

二、自2011425日起,凡在我市申报评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登录“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0513zc.com),录入申报信息(录入后的信息自动存入系统信息库),完成网上申报。

三、本系统信息库的申报信息共分为三类,须选择一种申报评审表填写。

1、通用类: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填写,供除中小学教师以外所有专业申报评审职称时使用;

2、中小学教师类:选择《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填写,仅供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时使用;

3、大中专毕业生初定类:选择《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填写,仅供申报初定中、初级职称时使用。

四、系统在首页为申报人所在单位设置了登录窗口---“用户登录”“单位”。单位在进入“用户登录以前,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单位信息进行“单位注册”,及时查询“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注册请求的审核结果,以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和方便工作联系。

五、单位注册要点。

1、“单位名称”必须录入工商注册时核准的全称。

2、“所属地区”应该选择主管部门所在地区。

3、“主管部门”是对单位施行行业业务、人力资源(人事)等管理的部门,一般为政府组成部门或获得授权的机构。无主管部门单位可以选择单位所在地基层(乡镇、街道)政府为该单位的主管部门。

特别提醒:主管部门的选认,不能随意选择,更不能与承担某一个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的部门(机构)相混淆。

六、单位只有完成“一度注册审核”后,才能保证本单位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因此,单位应先注册并已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系统,及时履行对本单位“申报人注册”申请的审核职责,即:二度注册审核。

七、单位应及时指导、帮助申报人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准确选择、确定申报材料提交到哪一个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八、申报人在网上填写申报表时,个别栏目因系统设置而限制字数,不能够完整反映其真实情况时,可指导其依申报表附件的形式表达,并与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九、单位应及时对申报人申报信息和书面申报材料进行规范、准确的验证、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

1、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坚持“帐物相符”的原则,即:网上已有的申报信息与申报人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坚持“个人申报” 的原则,确保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只要申报人符合评审条件的要求,且“帐物相符”,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申报人的申报。

3、单位均需在网上和书面申报材料上签署单位意见,其中,书面申报材料上需审核人签字盖章。

十、大中专生初定职称网上操作要点。

1、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填写的申报表是本系统三种申报表中的一种,即:“大中专毕业生初定申报表”。

2、中级职称初定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初级职称初定由各县(市)、区和市各主管部门(机构)审定。

3、申报或查阅申报信息时,应在评委会下拉框内选择与初定资格级别相对应的“认定机构”。

4、目前,员级资格的认定和评审均未纳入本系统中。

十一、应正确使用“筛选”按钮,方便操作,单位还可以利用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对本单位人才队伍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附件4

申报人网上职称申报指南

 

一、自2011425日起,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必须登录“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0513zc.com),按要求录入申报信息,即: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别,分别选择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录入后的信息自动存入系统信息库,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等机构开展评审及管理工作使用。凡未按要求在网上完成申报的书面评审申报材料,各级一律不予中转。

二、申报人在网上填写申报表之前,要依次检查是否具备4个前提条件:

1、本人所申报的系列(专业)评委会已经在网上完成“评审批次设定”,即表示相关部门(机构)已经对该系列(专业)评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2、本人所在单位已经注册并且已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一度注册审核”程序已经结束。

3、本人已在网上注册并且已经通过单位审核,即“二度注册审核”程序已经结束。

4、本人在注册时应按照系统操作要求,上传个人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像素要求:158×210,用于核实申报人身份和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除本人注册环节以外,还可以通过本系统首页有关窗口获悉电话等联系方式,及时与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当地职称办联系;具备上述4个前提条件后,申报人即可在本系统“首页”界面中的“用户登录”栏内以“申报人”身份、使用注册时的信息登录,选择对应“申报表”填写。

三、如果申报材料需要报送至江苏省相关评委会评审,必需先按照本指南要求登录本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保证南通市所有申报职称的信息全部纳入“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同时,根据省相关评委会的要求,在省相关网站上完成申报,并提交书面评审申报材料。

四、准确认定自己申报的系列(专业),即准确选择书面申报材料提交到哪一个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如一时难以确认,可与本系统“首页”界面中的《南通市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动态和联系方式》中相关部门(机构)联系,待确认后再行登录该系统填写申报表。

五、申报人在网上完成申报后,应将《申报表》打印一式三份(省相关评委会明确要求手写的除外),与其它书面申报材料一并逐级依次提交到有关部门(单位)。

六、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遵循“帐物相符”原则,即:网上已有的申报信息与本人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主动配合各级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验证、盖章、签字。

七、在打印申报表以前,应认真预览阅读申报表中的每一个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即可进行打印。

八、《申报材料目录》内容要求,可在本系统“首页”界面中的“表格下载”栏目内查询、打印,并装订在申报材料的首页。

九、《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的填写。

1、在南通市范围内申报评审的人员,应在网上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并打印相应的分数(一般情况:高级25份,中级20份)。

2、报省评审的人员,应按照省相关评委会要求的格式和数量提交“评审简介表”。

十、申报人如想知道自己是否具备评审申报条件,可在本系统“首页”界面中的“职称资格晋升条件”栏目内自行查询对照。

十一、在网上申报时,如申报表个别栏目因为填写字数的限制,不能够完整反映本人实际情况时,可另依“申报表附件”的形式表达,并与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十二、申报人如有其他需要了解的事项,可进入系统首页“公共咨询平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或直接在提问栏目中提问咨询,系统将优先回复已经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审核人员的提问,提问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收到回复。

十三、本系统操作要领,见本系统“首页”界面中的“具体使用说明”。

十四、本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xp

安装word2003execle2003

内存 512M 及以上

硬盘80G及以上

浏览器使用I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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