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海门区综合工程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市职称处同意,为做好我区 2023年度综合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2023年我区综合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主要进行建设工程、机械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系列专业。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综合工程初级评审应按照《南通市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通职字[200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本条件适用工程系列各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两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
1、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流程
1、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
2、填写个人资料,选择相应评委会“南通市海门区综合工程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完成后保存并提交。
3、填写完成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盖章。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和附件1份,用档案袋装并贴上封面(附件3),一人一袋。
附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工商注册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公需课证书复印件;
申报初级评审人员需提供继续教育相关内容不少于5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2022年起,公需课时间不少于10学时(具体要求及公需课网址见附件2)。
6、申报人单位中级或高级工程师对该申报人的推荐信,并同时提供该推荐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8、个人获奖证书;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一个以上已完工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佐证资料。
五、申报时间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和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20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精神,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专业资格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2、关于工作经历。自全日制学历毕业后的所有工作单位,按时间顺序逐条填写。
八、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送审地址:海门区北京路600号区政府四楼0419室
联系电话:0513-82104114。
附件:
1、初级评审条件
2、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3、继续教育证书
4、材料袋封面
南通市海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8月3日
附件1 初级评审条件.pdf
附件2 继续教育实施办法.pdf
附件3 继续教育证书PDF.pdf
附件4 材料袋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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