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2021年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根据《南通市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通职字[200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本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网上申报:
(一)申报系统: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二)申报途径: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帐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0日。
(四)申报注意事项:
1、所属行政区划选择“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2、行政主管部门选择“无”。
3、申报评委会选择“南通海门区综合工程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4、所有带*号项必填,并上传学历学位信息、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PDF格式)。
三、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和附件1份,用档案袋装并贴上目录,一人一袋。
附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1、单位工商注册证书
2、身份证;
3、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下载);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5、学历证书;
6、各类专业技术培训证书和行业内相关证书;
7、相关获奖(表彰)证书;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的二个以上项目。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三)材料报送地点:海门区北京路600号区政府四楼04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2104114。
四、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80元。
南通市海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