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遴选认定、
乡镇工程和财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以及
乡镇财经专业中级人才
评价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部署,2012年度遴选认定评审定于9月份进行,乡镇工程、财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和乡镇财经专业中级人才评价工作定于10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口径
(一)遴选认定评审执行《南通市2012年遴选认定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另发)。
(二)乡镇工程高级评审执行《南通市乡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通职称办〔2007〕21号”文件节选和“通职称办〔1998〕2号”文件节选规定的条件。
(三)乡镇财经类高、中级评审执行《关于开展乡镇财经专业中级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南通市乡镇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南通市乡镇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乡镇(民营)企业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对照相应的要求申报遴选认定和乡镇高、中级评审。
三、申报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职称办,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布置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职称办,逾期不再收理。
(一)遴选认定申报材料于7月5-10日将报送(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
(二)乡镇高、中级申报材料于9月5-10日前报送(申报截止时间8月30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础材料部分
1.个人近期大一寸照片(由当地职称办收集保存);
2.身份证复印件;
3.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不装订);
4.简介表:工程类一式30份,财经类一式15份(不装订);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应同时提供。其中,非全日制学历还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证书信息);
6.现职称证书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7.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复印件;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9.相关的获奖(表彰)证书复印件。
(二)业绩材料部分(对照评审条件)
1.撰写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专题业务报告。总结应完整并如实反映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理论的掌握、提高情况和所取得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对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或管理或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应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包括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任命文件,社会兼职聘书,承担的项目或课题的立项报告和批复、市场分析、营销情况、财务管理等佐证材料。
3.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本人的专著、译著或合著等,在专业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在相应级别的专业协会上交流的论文,独立撰写的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重大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成果。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成就和获奖材料:包括所完成的设计或研究、承担的项目(施工管理)或课题(含QC)、技术改造(含施工承包〔含分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或创新、发明(实用)专利、主持或参与起草技术规范、工法、国家或地方、企业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获得的专业成果奖项、经济效益等佐证资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
按照先基础材料后业绩材料的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撰写整理形成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签字),检查申报人网上申报信息,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相应的县(市)区职称办。
(三)各县(市)区职称办按规定对本地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原件暂由单位统一保管)。
(四)各县(市)区职称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六、评审费用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苏人通〔2002〕104号)精神,高级每人收取评审费500元,遴选认定和中级每人收取评审费3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上缴。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的学历、职称、论文、业绩、专业工作年限等要素的计算:遴选认定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其它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现有的乡镇职称,必须是在南通市评审获得的,本市以外的乡镇(地方)职称不在申报范围。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南通市职称办(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2.联系电话:0513-59000149,0513-59000150。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