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1月15日8:3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门市人才中心南四楼(解放中路642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要求公开发表文章的,提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告发布之日前所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3.要求具备资格证书等条件的,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4.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单位证明的原件材料;
5.2011年未就业的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已就业的应届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辞职或离职人员,须提供辞职或离职证明原始材料。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并与报名材料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审核。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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