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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4 18:15:23 浏览次数:23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5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快医院发展,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面向医学类院校公开招聘 61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2.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5日- 2016年3月31日(详见《2015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地招聘目录》(附件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根据招聘计划安排,依次根据已招聘的岗位情况,对本次招聘计划作相应核减。核减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海门市卫计委网站(http://wsj.haimen.gov.cn)及时公布,并在各报名现场公告。
    报名时由海门市卫计委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由海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成绩在海门市卫计委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卫计委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市卫计委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卫计委报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2016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  82269292, 18651320991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
    海门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笋燕   电话:82263409  13912231993
 
附件:
 
 
 
 
 
 
 
 
                           
                                      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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