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区国资委委托区商务局管理的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财务岗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财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及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 )综合管理岗位人员: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至邮箱:hmsymzc@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招聘+姓名”。
2.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8:00-2024年2月23日18:00。
3.邮箱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1)报考财务工作岗位:①《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含电子照片);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非应届生提供)。
(2)报考综合管理工作岗位:①《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含电子照片);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非应届生提供)。
以上材料由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
邮箱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在考试前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为邮箱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海门区商务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商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栏,下同)公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当场报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计小数点后两位同分的,取面试分数高者)。体检名单在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待遇
招聘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12884
监督电话:0513-82213184(区商务局)
附件:
1. 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
2. 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门市圆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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