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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8/15 9:11:10 浏览次数:227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

党建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提高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队伍,根据开发区区域党建联盟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特设岗位形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5名党建组织员(纳入村、社区干部序列),赴园区“党建联盟站”专职从事党建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调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正式党员;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有志于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自2019年8月15日8:30起至8月21日17:30止。

3.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如实填写《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报名表》,并将电子文档附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党员证明、从事两年以上党建工作的证明等图片证明材料(党建工作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发送至报名邮箱:kfqdqb8040@163.com(邮件的标题为:报考人姓名)。

    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如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开发区党群工作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前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主要测试应试者党建基础知识和文稿写作水平。

2.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面试数,按实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量化加分:成立量化加分考核工作小组,资格复审同时,由量化加分工作组根据以下条件量化加分。

1)从事党建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的,加3分;

2)省、南通市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加3分;

3)获得地方县级以上奖励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上述加分累计总分不超过6分。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50%+面试*50%+量化加分。

    5.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开发区招聘群”予以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工作由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上报党工委。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开发区招聘群”、“海门人事人才网”双重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职责

党建组织员专职负责区域党建联盟站工作,重点指导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参与党建联盟站所在的村(社区)党建工作(活动),以及其它需要参与的工作。

五、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海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用期满转正后,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开发区现有村定职干部相关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录用资格。

七、本《招聘公告》由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28804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288180

备注:为便于联络,请报名人员加入开发区招聘群(QQ号:317549357),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情况。

附件: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报名表

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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