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07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将2007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应届海门籍或外地来海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服务范围
1.毕业生档案托管;
2.集体户口挂靠;
3.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及挂靠;
4.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项证明;
5.代办初级职称评定;
6.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就业推荐;
7.与就业相关的其他后续服务。
三.申办流程
1、应届海门籍毕业生,待档案到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后(查询http://www.hmrsrc.com)持下述材料到人事代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就业报到证
③若需户籍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还要提供户口迁移证和考取外地学院(或学校)时户籍迁出时存根联复印件(到迁出地派出所复印)
④二张一寸照片
⑤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和《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⑥交纳费用
⑦至海门市公安局(江海路8号)办证大厅审核盖章
⑧至城中派出所(丝绸路488号)办理落户手续
2、外地来海就业的毕业生,待档案到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后(查询http://www.hmrsrc.com)持下述材料到人事代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①毕业证原件(对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晢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与在海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
③户口迁移证
④二张一寸照片
⑤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和《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⑥交纳费用
⑦至海门市公安局(江海路8号)办证大厅审核盖章
⑧至城中派出所(丝绸路488号)办理落户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联系电话:0513-82268221、82223407(传真)
地 址:海门市解放东路128号
邮政编码:226100
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2007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