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租赁(派遣)服务
简 介
人才租赁(派遣)制是各类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采取租赁(派遣)方式,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招聘派遣人才的一种新型用人制度。
人才租赁(派遣)特点是人才资源社会共有、单位有偿使用、实行契约管理。人才租赁(派遣)制作为新型人事管理模式,人才、单位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契约管理,责权明确,风险共担。员工与人才服务机构签定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人才服务机构签定租赁(派遣)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对所租赁(派遣)的人员负责使用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同时支付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
人才租赁(派遣)制丰富和发展了现代人事管理模式,特别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为完成突击性、阶段性工作的中短期用人和非公有制单位的用人。对于克服传统用人方式“用一阵子、养一辈子”的弊端,提高人才利用率,降低用人成本,减少用人单位事务性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人才租赁(派遣)形式:按时间分有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双休日租赁、种点租赁等;按范围分有全员租赁(即除法人代表之外的全部人员均为租赁制)和部分人员租赁(即特殊需要的少数人员或新进人员采用租赁制);按任务分有围绕特定项目的租赁和为完成单项工程的租赁等。
人才租赁(派遣)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人才素质测评;
(2)人才培训;
(3)代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档案管理;
(5)发放工资奖金(含代扣缴个人所得税金);
(6)日常人事管理,包括办理毕业生录用及转正定级、出具各类人事相关证明、调整档案工资、呈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执业资格考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及婚姻状况证明、集体户口管理、人事政策咨询等。
业务联系: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联系电话:0513-82268221
联系人: 仇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