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1、提供《职称任职资格审定表》;
2、提供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提供已取得职称的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材料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交职称主管部门审批;
5、确认材料归人本人档案。
二、专业技术职务初聘
(一)初聘对象和条件
l、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册的人事代理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计划外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的专业须一致);
3、见习期满转正定级。
(二)提供的材料
1、提供《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二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照片三张。
(三)办理程序
l、提供的材料交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2、市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后报职称主管部门审批;
3、通过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办理时间
每年8月、12月。
三、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一)申报职务的条件及对象
1、助理职称:中专毕业且具有技术员职龄满4年;
2、中级职称:中专毕业且具有助理级职龄满6年(符合破格条件);大专、本科毕业且具有助理级职龄满4年;
3、高级职称:本科毕业且具有中级职龄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中级职龄3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级4份、中级3份、初级2份):
2、简介表(高级20份、中级17份、初级12份):
3、现有资格评审表原件1份;
4、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现有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7、民意测验情况表;
8、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代表本人水平的专业论著、论文(高级2—3篇,中级2篇)
11、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水平能力与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和专题业务报告1份;
1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3、其它破格晋升材料等。
(三)申报程序
l、提供的材料交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2、市人才服务中心汇总材料后报职称主管部门审核,交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
3、通过材料归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