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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落实《规定》作为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07/6/19 16:24:33 阅读次数:2367次

6月11日,江苏省纪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要求,要把《规定》的学习宣传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集中精力,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把《规定》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近期集中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深刻理解《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安排专门时间,把《规定》的要求传达到国家工作人员中的每个共产党员。要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规定》落到实处。要抓紧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党员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6月30日前向党组织说清有关情况并立即予以纠正。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的,依纪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要加强督促检查,将《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苏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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