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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服务发展 促进和谐 努力为建设新江苏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人才保证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7/8/20 9:11:21 阅读次数:2638次

赵永贤同志在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的工作报告摘要


       一、2006年全省人事人才工作的回顾

二、2007年全省人事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总体要求

2007年全省人事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和人才国际化战略,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努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人才保证。

──必须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要从战略的高度自觉把人事人才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局中去考虑和定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人事建设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出发点,作为检验工作成功与否的试金石。

──必须围绕建设新江苏的总目标。要进一步明确人事人才工作在推进“两个率先”新征程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三个解放”、“四个尊重”,把促进人才优势有效发挥、自主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着力点,作为衡量工作绩效优劣的重要标尺。

──必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要着眼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把建设服务型机关、法治型机关、廉洁型机关作为人事部门工作的归结点,作为实现工作价值大小的重要取向。

──必须切实提升自身创新的能力。要以自身的创新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的创新,把提高人事部门服务“两个率先”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切入点,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的前提。

三、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推进公务员队伍管理的法制化。

(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的规范化。

(三)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以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契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工作,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规范岗位设置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确保2007年底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全面入轨运行。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完善考试考核办法,努力提高公开招聘质量。组织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大检查。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全省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的动态管理。积极参与全省农村综合改革。

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加快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下发《关于扩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修订《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拟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意见》。努力构建面向社会各类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拟定《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意见》。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建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库,用2~3年的时间完成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库的建设。

四、着眼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切实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自主创新能力

(一)加强各级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培养和造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
高效率推进“六大人才高峰”建设。组织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四批项目资助工作,实现“三个增长”。一是资金总量的增长,累计财政资助资金5000万元。二是资助项目数量的增长,资助项目总数达到800个。三是人才培养规模的增长,累计培养行业高层次人才6000名。加大“六大人才高峰”与“333工程”贯通的力度,资助项目重点向拔尖创新人才倾斜,向高层次文化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倾斜,向能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倾斜。研究制定《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建设第二期发展目标规划》,举办“六大人才高峰”建设五周年成果展暨表彰活动。

高起点实施“长江工程师计划”。工程技术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主体和决定性力量。实施“长江工程师计划”,就是要通过形成以科技创新业绩为导向的工程师评价和激励机制,构建惠及全省各类企业的继续工程教育实施平台,建立充分吸引国内外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和智力的畅通渠道,努力在全省营造优秀工程技术人才迅速成长和充分汇聚的良好环境。“长江工程师计划”包括创新工程师评价机制,实施“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工程教育平台推进计划”、“万名优秀工程师引进计划”和“长江工程师奖励计划”。

高标准发展博士后事业。认真落实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建立“江苏省博士后重点资助计划”,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资助力度。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条件和科研资助经费标准。新设博士后流动站10个、博士后工作站12个,面向海内外招收500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健全博士后工作质量保障机制,提高管理质量与效益。建立奖励表彰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高质量培养和选拔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江苏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制度,“十一五”期间,在我省现有在职专家中选拔100∽150名江苏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培养,今年首批选拔30名左右。选拔推荐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实施专家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选择部分重点高校、大中型企业及科研院所,建立创新能力建设培训基地。加强对专家的知识更新培训,进一步提高专家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
高水平建设留学回国人员沿江创业带。通过政府适当扶持,架设公共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实力较强的沿江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带。计划五年内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22个,沿江留学人员创业园总数达45个,上市企业新增20家,在园企业1500家左右,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1万人以上,其中自主创业的达3000人,引进领军型海外人才120名。今年新建3个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二)扎实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外智力。

实施“万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完善“走出去”、“请进来”的人才引进新模式,组团赴欧洲招聘海外高层次人才,举办“百名留日博士江苏行”活动,组织100名留日博士与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对接洽谈。全面开展留学回国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完善全省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健全人才引进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留学回国人员项目资助、创业创新、子女入学等各项扶持政策。完善海外人才回国服务机制,建立全省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加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工作的指导。

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程。重点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84项,出国(境)培训项目20∽30项。组团参加2007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管理有效、归口统一的引智工作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出台《外国专家来江苏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举办“长三角”外国文教专家供需见面会,利用多种渠道,邀请国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省举办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培训教育等各类研讨培训班。继续做好现有的5家国家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单位)和39家省级基地(单位)示范推广工作;扶持、培育新的引智优秀成果,争取再增加1个国家级、6个省级基地(单位)。

(三)依托人才培训工程,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拓展“千人赴港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专业培训的比重,增加赴港学习交流批次和人数。今年计划实施 38 个培训项目,选调1100名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参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实现培训效果最优化。总结“千人赴港培训计划”成果和经验,完成苏港人才培训合作项目评估。加强与香港培训合作机构的交流,促进培训成果的应用。

推进“百名现代服务业人才出国培训计划”。精心组织选派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人才服务等10个重点行业的100名人员,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培育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和熟悉现代服务业管理的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

启动“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是省政府列入“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点工程。从今年起至2010年,我们将围绕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分期、分批组织国有、民营、股份制重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到海外进行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市场、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国际先进管理水平的“苏商”队伍。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制定并贯彻实施《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条例》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江苏省继续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等,形成以《条例》为主干,以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政策相配套的继续教育法规政策体系。制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落实“百万科技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相关措施。

五、切实转变职能,坚持公益性服务方向,提高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人才资源配置的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人才市场法规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市场执法监管力度。推进有关政策法规的修订工作,完善公益性人才市场法规体系框架。建立人才市场执法队伍,加强人才交流活动和网络人才供求信息监管,组织开展全省文明人才市场评比和人才市场执法检查,依法规范人才市场秩序。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监管,规范双向选择行为,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毕业生招聘活动。逐步建立全省人才服务从业资格制度、全省人才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库,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确保人才服务业健康发展。
坚持人才市场公益性发展方向,巩固人才市场体制改革成果。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人事部门要逐步免收人事档案管理、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费用,其工作运转经费争取由各级财政支持列支。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市场化配置业务,一定要体现公益性,要以社会效益为主,不以赢利为目的。坚持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离,公共服务和市场化业务分离,明确各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职能定位,履行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加强人才市场宏观调控,健全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对省级人才市场建设的指导,不断完善其功能,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制定吸纳、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人才向基层、农村、苏北地区和艰苦行业流动。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机制,完善全省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完善全省性人才市场信息平台,开辟“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专业人才栏目。推广昆山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贯通的做法,加快全省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整体贯通步伐。
创新人才流动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健全人事代理制度,研究规范人才流动相关人事手续。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构建社会化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建立人才流动诚信制度。消除公共服务壁垒,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农村建设、非公经济组织发展等重点领域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人事政策。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等工程。评比表彰“全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标兵”,完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与接收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帮助特困家庭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双百工程”。加强对100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加强与100所全国重点高校联系协作。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举办“江苏省人事厅局长全国高校行”、“全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报告会”、“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宣讲团校园行”等活动。继续组团到省外招聘,引进我省紧缺、急需的高校毕业生。

(二)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提供人才权益保障的公共服务平台。

进一步推进人事人才法制建设。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将研究起草修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草案、促进就业法草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条例及人才市场条例等法规草案,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也将陆续出台,我们要做好相关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积极研究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适时做好人事法规的清理工作。开展“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建立健全法制培训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启动公务员“五五”普法培训工作。加强人事执法培训,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人事执法制度,开展人事执法检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适合人事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具体工作程序和内部工作制度。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筹备建立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并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建立军地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联系制度,稳妥做好聘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贯彻实施我省人事争议仲裁时效规定和证据规则。

(三)加快人事考试和人才测评工作发展,提供人才评价的公共服务平台。

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人事部3号令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控制目标管理体系》,狠抓考风考纪,不断提升考务管理水平。举办全省性人事考试大型社会咨询活动,推广各类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应用。进一步完善面试考官持证上岗制度。围绕实现考试工作“零差错、零投诉”和创建“收费标准低、服务质量高、考试环境好”的具有江苏特色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各项硬性考试任务。加强探索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务员招录笔试、面试和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及水平考试的科学性。继续推进人才测评工作发展。建立和完善全省人才测评体系,整合人事部门测评资源。引进、推广和开发技术含量高、适用范围广的人才测评技术,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优质的测评服务。完善二期人才素质测评软件系统,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启动《江苏省公务员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系统》项目的研发工作。

(四)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的公共服务平台。

健全“一站式”服务工作制度,推进人才服务职能贯通,探索人才服务授权办理制度。推广“一单式”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下基层、进社区、送上门”,继续组织“全省人事人才服务月”活动,集中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人才招聘等服务。实施人事人才重大事项听证制度、人事人才新闻发布制度、人事人才政务公开考核暂行办法、人事人才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人事人才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辑《江苏省人事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全面推进人事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制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高度重视做好人事信访、“两会”建议提案和“政风热线”受理事项的办理工作,积极参与“平安江苏”创建活动,努力化解各种矛盾。

(五)加强人事信息、科研和宣传工作,提供人事信息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

继续推进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工作,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发挥“江苏人事”网站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全面加强各级人事部门的网站建设。建立健全全省公务员信息系统平台和公务员管理业务的网上审批服务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信息管理系统。依托“江苏人才培训”网,实施万名公务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人事科研工作。开展江苏省政府绩效评估实施研究、江苏省公务员与社会其他人员收入水平抽样调查比较研究,努力提高人事科研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实用性。加强人事人才新闻宣传。建立人事人才工作舆情汇集分析机制、人事系统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把好本地区媒体和网上的舆论导向,更好地为人事人才工作服务。

六、认真落实“十一五”人才规划,努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

(一)统筹人事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十一五”人才规划,做好人事计划管理和统计工作。
重视抓好“十一五”人才规划的宣传和落实。加强《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的宣传,进一步明确规划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人才工程的具体内容。认真分解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年度的目标任务具体组织实施,保证规划落到实处。开展对各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评审工作。建立人才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督查机制,及时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

规范和完善人事计划管理工作。创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事计划管理办法,完善人事计划备案制和报告制,控制人员增长,优化人员结构。研究制定机关行政附属编制人员管理办法。

认真开展全省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完成行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统计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统计等年度统计任务,完成农村实用人才调查等各项人才资源调查任务。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建立稳定的统计数据对外公布渠道。把统计服务从以提供数据为主,转变到提供数据与提供数据分析、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并重上来。

(二)统筹人事人才工作与社会和谐发展,全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积极完成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今年我省军转安置任务仍然很重,各级人事部门要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安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合理编制安置计划,突出师团职安置重点,采取政策性安置、双向选择等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行军转安置办法改革,真正体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重点、择优安置”。进一步发挥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军转干部上岗前专业培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择业培训的新路子。继续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相关待遇,完善自主择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大力宣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先进典型。

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解困政策的落实,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五包”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信息沟通研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从组织领导、政策措施、部门协调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巩固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统筹区域人才开发,加快“长三角”、“人才特区”、 沿江和苏北地区等区域人才资源开发进程。
加快“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健全“长三角”人才开发的合作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继续举办网上人才市场、公益性专题人才交流大会,共同开发公共人事服务产品,建立共同的人才诚信系统平台,联合开展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资源开发、新农村建设人才开发、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业人才开发等新的合作项目,适时推动相关领域的新合作项目。

推进“人才特区”试点工作。在总结2006年度各试点区域(单位)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加强对各试点区域(单位)的指导与协调,适当扩大和深化试点内容,协助试点区域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试点内容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区域试点的基础上,着手启动行业试点工作。
加大沿江及苏北地区人才开发力度。完善沿江开发人才市场功能,加快实现沿江人才开发一体化,继续举办“江苏沿江地区‘双高’人才交流大会暨人才资源开发研讨会”,组织“信息技术高层次人才沿江行”活动,探索人才交流、技术研发、产品合作的新形式。继续加大对苏北地区人才工作扶持力度,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苏北引进急需人才资金的使用工作,为苏北地区引进人才提供更好的支持。

加强与东三省和西部地区的人才开发合作。以“西北地区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和“三三合作协议”为抓手,推进与山东、新疆、吉林、青海、内蒙古等省、区的省际间人才开发、高层次人才智力服务与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推动省际间的人才开发工作协调、有序、快速发展。

(四)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新农村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开发力度。

积极推进新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关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省培养100万名左右掌握一定技术的农村实用人才,5万名左右乡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为苏北地区培训1000名基层公务员。加强新农村实用人才市场建设,完善人才服务网络体系,将农村乡土实用人才的职称评审纳入到职称工作的整体管理之中,把乡村优秀科技人才纳入市、县人事部门管理服务的范围。加强“一村一品”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的开发,挑选和培养一批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龙头企业,作为推广“一村一品”的重要力量,走出一条“产业化提升农业、工业化致富农民”的新路子。

大力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评价方式。开展高级技师考评试点工作。扩大技师考评范围。完成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1600名技师、100名高级技师的选拔培养任务。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素质提升工程,完善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制度,提高技术工人的综合能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规范,抓好工人岗位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开发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民营经济组织人事人才联系制度,筹建专家咨询智囊团,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产品研发、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创新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培训方式,建立“人才诚信体系”和“薪酬指导体系”,组建“民营经济组织人力资源总监沙龙”,为民营经济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七、进一步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当好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表率

(一)当好学习的表率,建设一流的队伍。一是着眼“三个注重”。注重学习制度建设,坚持每年召开1~2次全省人事局长学习会,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系统学习人事人才法规,了解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3月份召开全省人事局长学习会,邀请专家举办“和谐社会与和谐人事”专题讲座。注重基本功的训练,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业务知识全面、相关法规熟悉、基本技能熟练,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注重基础资料的积累,做到重要工作及时建档,历史资料有据可查,辅助材料系统齐全,基本数据翔实准确。各地各部门要积级参与和支持《江苏人事志》的编撰工作。二是抓好“四个结合”。要将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与学习邓小平理论相结合,与学习《江泽民文选》相结合,与学习新党章相结合,与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切实增强人事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三是提高“四个能力”,即: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的能力。加强人事干部培训,每年举办1∽2期市、县人事局长培训班。落实《江苏省人事部门干部挂职锻炼制度》,每年选送一定数额的人事干部赴国(境)外培训,培养一批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人事干部。

(二)当好创新的表率,创造一流的业绩。面向全国看江苏,面向发展找差距,在人才资源配置、人才评价机

制、人才管理体制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江苏和本地工作发展实际的新思路、新举措。多出些类似“六大人才高峰”、“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等在全国人事系统叫得响的品牌,多推些类似“长江工程师计划”、“沿江留学人员创业带”、“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等在全国人事系统处于领先地位的新举措。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全省人事系统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干事业、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全省人事系统亮点工作评选。从今年起设立全省人事人才重点工作落实奖、全省人事人才工作专项奖,表彰在落实全省人事人才重点工作和专项任务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当好廉政的表率,树立一流的形象。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化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廉洁从政。人事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要抓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资基金审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特贴”及“突贡”专家选拔、引智项目资助等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严格把关、堵塞漏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机关,举办全省人事系统迎“七一”文艺汇演,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继续发挥联系专家、特邀监督员桥梁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支持鼓励各地人事部门争当本地行风、政风建设先进单位,总结各地人事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加强全省人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四)当好落实的表率,培养一流的作风。一是从重审批转变到重指导上来。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实施分类指导、具体指导、面对面指导。要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省人事厅处以上领导干部、各市人事局负责人都要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并将联系点延伸到所有县(市、区),有条件的可将联系点拓展到企事业单位。二是从重布置转变到重督查上来。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头。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咨询、反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建设,把人事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三是从重办文办会转变到重调查研究上来。尽量减少会议、文件。大力开展省、市、县联合专项调研,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的研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军转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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